我市在接到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6]47号)后,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发[2007]37号)和省政府要求和部署及时启动污染源普查工作。
? 我市于2007年5月中旬成立安顺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环保局、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宣传部、发改、工商、农业、畜牧、公安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健全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相关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随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07]164号),编制印发《安顺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2007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安顺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统计、市农业、市环保等20余家市污染源普查成员单位,各县、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人员和新闻单位。会议传达了国家、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与会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经费,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污染源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2007年12月21日,在安顺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上,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就目前存在的经费落实缺口尚大等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地政府和部门尽快落实普查经费,各财政部门要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时拨付,确保经费落实到位。2008年3月我市普查工作将全面铺开,各县、区(管委会)要组织普查员入户调查,收录数据。要求普查过程注意质量控制,按照普查有关技术规定,设置质量控制岗位,落实具体人员负责,确保普查质量。
为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我市积极组织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为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为下一步培训全市普查员打下基础。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制订了《安顺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草案)》和《安顺市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培训方案》做好宣传和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开设安顺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题,创建了安顺市污染源普查QQ群及博客,利用网络手段答疑,加强了与各县、区(管委会)普查工作办公室的联系,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质量,增大了宣传面。
2007年12月5日,我市严格按照省污普办时限要求,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此次污染源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各县、区(管委会)污染源普查机构积极组织和协调污染源普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清查工作,基本确定2008年初污染源普查的总体样本数。同时进行的,是农业源的清查工作。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均已分别召开工作布置会,对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局、畜牧局农业源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在积极实施中。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稳步迈进,取得开局的良好态势。我市将继续努力,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安顺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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