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关乎民生大计,为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安顺市设立保护饮用水源专门管理机构——市城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处,现编制已批,人员基本确定,预计不日即可挂牌。
2005年9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25次市长办公会议议定组建城区饮用水源保护机构,安顺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城区饮用水源地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成立由市环保局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安顺市城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处”,并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历经2006年、2007年两年筹备,编制明确,安顺市城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现人员已基本到位,不久即可挂牌正式运行,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将有专门机构管理。
安顺市饮用水源管理处承担夜郎湖饮用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在市城区和向市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贵州省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以及安顺市人民政府有关保护饮用水源的相关规定和措施;组织编制饮水区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划,明确饮用水源保障的目标、任务和防治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发改、水利、建设、城管、林业、旅游、农业、卫生、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落实规划确定的内容。提出划定、修改、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议;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定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体质量状况信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提出预审意见;根据市环保局的委托,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进行预警和报告,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对事故可能影响的水域进行监测,并向市环保局报告采取分级响应的应急措施;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可能威胁到饮水安全的污染源,提出处理建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质变化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开展对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有利的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指导、推动公众和民间社团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安顺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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